公告本院 111年度個別型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申請
受文者:本院同工
主旨:公告本院 111年度個別型研究計畫自即日起至本(110)年12月31日(五)止提出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說明:
一、 依據本院規章『U5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辦法』辦理。
二、 申請規定及說明
(一) 以個人名義提出之研究計畫;每人每年以補助一案為限。
(二) 曾獲院內、院外經費補助之研究計畫,不得以該研究計畫重覆提出申請補助。
(三) 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研究計畫申請書內所列執行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計畫申請截止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
(三) 主持人執行新案計畫期間若同時執行有展延中計畫,請考量是否提出;同時執行計畫件數多寡,會影響到核定之優先順序。
(四) 主持人過去執行院內研究計畫之成效會列入審查項目內,故請配合研究部年度之研究計畫成果調查之回覆,或隨時主動將成果寄到研究部信箱以進行建檔。
三、 徵求研究重點:鼓勵提出以下六類主題之研究,或依個人專業領域、興趣提出之研究。
(一) 全人及持續性醫療服務之研究 。
(二) 急重難症醫療服務與品質之研究。
(三) 智慧創新暨精準醫療服務之研究。
(四) 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之研究。
(五) 全人照護品質之研究。[註]
(六) 醫學教育品質與創新之研究
四、 計畫執行期間:預計自 111年5月1日 起至 112年4月30日止,為期一年。
五、申請人資格:本院專任員工,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 主治醫師。
(二) 專業執照登錄於本院之醫事人員任職滿2年且研究計畫必須由一名本院之主治醫師或研究員或助理教授(含)以上擔任該計畫之指導老師;若曾任院內或院外研究計畫主持人或曾發表原著期刊論文 限第一或通訊作者)者則可免指導老師。
(三) 行政單位:於所屬專業相關職位任職滿5年,並經上級主管推薦者。
(四) 研究單位:具博士學位,並經上級主管推薦者。
六、補助經費
(一) 經費補助上限依主持人近五年(2017~2021年)之最佳十五篇研究成果(含專利、技術移轉)積分,並依據科技部最新公告之學術期刊論文計分方式及計分標準,分為如下等級:
1. 研究積分≧500分,補助上限70萬元。
2. 研究積分≧350分,補助上限50萬元。
3. 研究積分≧250分,補助上限40萬元。
4. 研究積分≧150分,補助上限20萬元。
5. 研究積分<150分,補助上限10萬元。
6. 醫事職類人員不受年限及最佳十五篇限制,且75分≦研究積分<250分,補助上限20萬元。
(二) 經費編列請考量主持人之研究成果積分之補助上限金額,以不超編為原則。
(三) 指導住院醫師之特別獎勵經費
1. 為鼓勵主治醫師或研究員指導住院醫師參與研究,若有指導之實,則額外補助研究經費5萬元,經費支用依本院「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及支用要點」辦理。
2. 申請研究計畫時尚不用編列經費,只要完成計畫書內之研究人力表、指導住院醫師之規畫等資料即可。
3. 經費撥付:研究計畫主持人於計畫執行滿六個月後,有提繳指導記錄及期中進度報告者,經審查通過後才給予增額補助。
(四) 預算編列:請參照『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及支用要點 』、『計畫助理人員任用及管理辦法』等辦法。
七、 完成學術倫理必修課程六小時:(計畫書內所列之研究人員,均須符合)
(一) 課程請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https://ethics.moe.edu.tw/ )採「個人註冊」方式,完成六小時課程 (課程時效3年),並於申請修課證明之隔日下載課程證明電子檔,寄至研究部信箱以進行認證。
(二) 「員工學術研究倫理已認證之課程名單及時數」請至KM系統查詢(網址http://km.cch.org.tw/km/readdocument.aspx?documentId=260695 )。
(三) 申請課程重新修課:若已無適當課程可以再進修,可於線上提出重新修課申請,注意 「重新修課」生效後,將會刪除所有修課紀錄及修課證明,無法單獨指定重新修課的單元,申請「重新修課」前,請先下載修課證明並妥善保存;「重新修課」流程說明: https://ethics.moe.edu.tw/news/detail/182/ 。
八、 申請程序及資料繳交********************************************************
(一) 完成研究計畫系統登錄:計畫案須於【CCH 研究計畫登錄暨補助管理系統】完成登錄,並將系統登錄之〔申請編號〕填入「研究計畫書」之首頁右上方。
(二) 繳交資料一【計畫申請資料合併之PDF格式檔案】(合併資料包含如下),寄至研究部信箱(d4600)收;郵件主旨:申請院內年度「個別型」計畫經費補助/[主持人姓名]。
1. 「個別型研究計畫申請書」 (檔案下載)
2. 計畫主持人、共同計畫主持人之「研究人員個人資料表」(檔案下載)
3. 計畫主持人、共同計畫主持人之「研究成果統計A表、B表」(檔案下載 & 填表說明 )
4. 研究若涉及人體試驗、基因重組實驗、動物實驗、輻射防護或使用生物材料進行實驗操作者,應主動檢附相關委員會或小組「實(試)驗核准執行之證明文件」。(說明:若尚未取得,無須提供審查中證明,但於研究部公告補助結果後一個月內繳交核准函)。
(三) 繳交資料二【部份申請資料紙本】一份 ,包含如下:
1. 「研究計畫申請書之第一、三、四、五大項目』(不含研究計畫內容及參考文獻),含基本資料( 須完成必要之簽名)、經費預算詳細說明、研究人力、計畫中/英文摘要。
2. 「計畫主持人研究成果A、B表」。
3. 「指導住院醫師研究之規畫」(申請書第八部份):若申請指導住院醫師研究者須繳交。
(四) 視個人情況繳交【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六小時之證明】之電子檔:
1. 若截至110/12/31符合課程有效時數六小時者,免附證明。( 至KM系統查詢認證有效時數 ) 。
2.重申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研究計畫申請書內所列執行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計畫申請截止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
(五) 彰基分院若有研究計畫需求,總院可進行代審;請分院計畫主持人須先向行政處確認是否有編列研究計畫預算,並由行政處統一送出紙本申請資料。
九、 申請表格,可至研究部網頁(https://dpt.cch.org.tw/Research)/院內研究計畫 參閱下載。
十、承辦:孫莉雅小姐 ( EMail: 182575@cch.org.tw )、林重志專員( EMail: 79096@cch.org.tw ),聯絡分機4741。
[註] 全人照護(holistic healthcare)
1. 係指不僅提供以病人為中心之『生理』、『心理』、『靈性』及『社會』之醫療照護,也要提供民眾促進健康與預防疾病之道,並能及時、有效提供或安排適當之長期照護或安寧照護。
2. 研究內容若涉及全人照護2項之醫療照護目的(生理、心理、靈性、社會等),或者涉及心理、靈性至少一項則為全人照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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