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1
實習申請作業
一、來院實習醫學生須經學校(醫院)函文辦理,不接受個人申請。
二、申請流程:
(1)學生代表應先與本院教學部承辦人(E-mail:167696@cch.org.tw )聯繫,確認欲實習「時段」及「容額」。
(2)確認實習「時段」及「容額」雙方同意後,學生代表應請學校發文並檢附以下資料(公文寄送地址:50006彰化市南校街135號,收件人:彰化基督教醫院秘書室)
a.實習合約書(請參照:本院合約書公訂版雙方合約:檔案下載、三方合約:檔案下載)
b.學生實習名冊檔案下載。(請另外mail word檔至167696@cch.org.tw )
c.學生保險證明及名冊。(若來不及公文檢附,請另行mail電子檔至167696@cch.org.tw)
(3)本院及學校雙方完成合約書簽訂後,即完成實習申請。(未完成實習申請流程者,恕難保留實習名額)
三、實習醫學生實習時數應遵守「教育部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
四、本院實習醫學生應確實遵守「實習醫學生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