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5
公告修正「彰化基督教醫院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
主 旨:公告修正「彰化基督教醫院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
說 明:
一、為使本院研究相關人員瞭解學術倫理相關規範,特訂定「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以下簡稱本課程)實施要點。
二、範圍:凡申請本院資助之研究計畫案,或政府專案計畫(如中央研究院、國科會、衛生福利部、國家衛生研究院、疾病管制署、健康保險署…等) 之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函送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研究部」備查。
三、學術研究倫理課程之研習方式:
1.參與「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學術倫理必修課程,並取得修課證明。
2.參與院外機構舉辦之學術倫理相關研習課程。
3.本院舉辦之學術倫理研習課程。
前項課程( 二) (三)內容須經學術倫理審議小組認可,並須取得由主辦單位核發之修課證明,以認列時數。
四、本要點由「學術倫理審議小組」審議,經「醫學研究委員會」通過後,呈 總院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