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權利:
義務:出於自由意願參加人體研究時,必須簽署受試者同意書(目前相關法規中無明訂受試者應遵循之義務)
「人體試驗」與「治療」不同「治療」:醫師依所了解的知識與經驗,來改善病人的身心健康及減輕症狀為目的,通常會有成功治療的期待。(過去的研究結果與臨床經驗,我們對於各項治療可能發生的副作用也較了解。)
「人體試驗」:是一種研究,此試驗對人體是否有療效?是否對人體有不良影響?需要藉由試驗,才能了解有那些副作用與風險。
因此臨床試驗的受試者才需要特別小心的保護。
是有潛在的危險的。
就如前題所講,人體試驗是一種研究及探索未知。
即使您已經同意,仍可在任何時間終止參與試驗,並且獲得其他適當的醫療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