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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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受試者同意書中一般會清楚記載「受試者於試驗過程中可隨時撤回同意,退出試驗,且不會引起任何不愉快或影響其日後的醫療照顧。」因此參加人體試驗後可以隨時退出,不需要理由也不會有任何影響。如果發生任何不愉快或顧慮,可向人體試驗委員會反應,或向衛生署福利部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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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參加治療的人體試驗是不用付費的。人體試驗由於尚未成為醫療常規,因此和其他醫療不一樣,原則上不需付費即可參加。但是參加人體試驗後,有可能因而要增加來醫院回診的次數,會增加一些費用。也可能要多抽一些血做檢驗。因此要參加人體試驗之前,可以詢問是否有提供車馬費或營養費,補助所增加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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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為提供潛在的及正在參與研究的參與者及其家屬暢通之諮詢及申訴管道,並建立有效的溝通平台及處理原則,本院受試者保護辦公室特別於研究參與者同意書及本院IRB網站、和臨床試驗中心網站提供諮詢及申訴管道資訊,以確實保障研究參與者之權利、安全與福祉。

      當您對研究研究參與者權益與福祉或特定人體研究有疑慮時,請以面洽、書面、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本院人體試驗委員會或者臨床試驗中心,以具名或不具名提出諮詢、申訴或建議。

參考網址: 受試者申訴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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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基臨床試驗中心網站提供查詢:彰基收案階段之試驗案
查詢台灣執行之臨床試驗案:台灣藥品臨床試驗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