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7
本院申請108年度本院資助或政府補助研究計畫之相關研究人員,須取得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研習時數。
主旨:凡申請108年度本院資助或政府補助研究計畫之相關研究人員,須取得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研習時數。
說明:
一、 研究計畫之相關研究人員包含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執行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
二、 以上人員應於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研究部認定備查;每堂被認定之課程時效為三年。
三、 學術研究倫理課程之研習方式
1、 參與「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學術倫理研習課程,並取得修課證明。
Ü 請自行上「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平台以『個人註冊』方式註冊帳號。
Ü 第一次修課,建議選擇課程專區/主題課程/『研究所核心課程』(18單元,6小時)或『教研人員推薦課程』(22單元,7小時20分)學習。
Ü 通過總測驗後,可至「學習歷程」下載修課證明。(完成課程隔日方可下載)
2、 參與院外機構舉辦之學術倫理相關研習課程。
3、 本院舉辦之學術倫理研習課程。
四、 以上修課證明,請寄到研究部信箱(D4600@cch.org.tw) 進行認證,認證結果請至研究部網頁查詢。
五、 截至107/12/4已認證之學術倫理研習課程人員名單及有效時數,詳見《院內學倫課程認證名單》。
六、 承辦及聯絡:研究部林重志管理師、孫莉雅研究助理,分機4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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