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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委員

特約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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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商店和廣告商店管理辦法2024.02.15

一、
目的:為使特約廠商簽之合約之作業流程有所依據,並確保作業流程之完整,特訂定本辦法。

二、
適用對象﹕所有經職福會同與之簽約廠商(不包括人身險、投顧公司-恐假特約商之名到各單
                   位推銷影響上班)。
三、
簽約流程,分2種方式 如下表:
方式1.
商店家制式合約書
請先填寫特約商店申請表如附件檔案下載
方式2.
商店家制式合約書
請提供給我方簽約用印
(1)店章
(2)負責人印章
(3)營業登記影印本
(1)合約書
(2)營業登記影印本
送回或寄回職福會 幹事初步審核
幹事初步審核 總幹事簽核(用印)
總幹事簽核 主任委員簽核(用印)
擬訂合約書
通知簽約或寄出合約書

(1)合約書職福會與特約商店各留一份。

(2)繳簽期一期一年(免費)。

(3)發放特約商貼紙二張。

四、簽約細項:
1.簽約期限一年整;若契約期滿雙方未告知取消合約,則視同續約,雙方不得有異議。
2.若有廠商遭員工投訴超過一定 次數則通知該廠商自動解約(合約書至當年度截止)。

3.消費優惠折扣:(1).憑員工識別證至該特約商店消費,可享折扣優惠。
                            (2)優惠內容得視各特約商店所給予優惠條件而定。
五、廣告方式 :
   1.電子廣告每月3000元。
     (全院性通知一個月限8次,限期一個月,廠商提供電子檔掛職福會網站)

   2.駐院服務最低消費3000元(三天),駐院時間:早上10:30~下午4:00止。
     (地點:職福會休閒中心)

   3.實施日期:97年1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