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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團2日前繳交至職福會,不含六、日、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出團當日。 |
例 |
(1) |
11/28(w四)欲出團,應於11/26(w二)下午六點前繳交完整之申請文件 。 |
例 |
(2) |
12/14(w六)、12/15(w日)欲出團,應於12/12(w四)下午六點前繳交完整之申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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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例 |
(3) |
12/23(w一)欲出團,應於12/19(w四)下午六點前繳交完整之申請文件。 |
例 |
(4) |
1/2(w四)欲出團(因遇到1/1元旦公休),應於12/30(w一)下午六點前繳交完整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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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1. |
員工旅遊申請表(附件1檔案下載、附件2檔案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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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須團進團出,一日遊、二日遊、三日遊不得合併申報旅遊補助。 |
2. |
檢附保險正式收據及保險(註1.說明)名冊乙份(未檢附,不受理),名單須員工3人(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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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單異動時須於出發前檢附,異動人員正確資料。(合作醫院之員工不在申請名單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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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
保險投保最少每 人200萬元旅遊平安險、3萬元醫療險,15歲以下兒童傷殘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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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萬元及3萬元醫療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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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平安險與旅遊責任險是「不一樣」兩項商品〈旅平險≠旅責險〉)<請點選說明。 |
3. |
分院同工申請件,使用院內轉送袋寄回,請務必mail至350819@cch.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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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0@cch.org.tw信箱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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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請於主旨填寫旅遊申請件轉送袋寄出;領隊、出團日期、出團地點。 |
4. |
申請補助款,出團後2 個月內〈若遇跨年度期限為次年1/10日前〉繳交,逾期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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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團體照(註2.說明)繳交要以沖洗彩色相片或電子檔(註3.說明)(請夾帶檔方式寄出);恕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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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理事務印表機列印之相片及紙張。需標示明顯及最遠地標,且加註標示申請人(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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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屬)姓名,可用指標、符號、描述清楚,無照片者不得申請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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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
團體成員多人時,團體照可依人數分2~3張,但必須同地標同位置及重覆成員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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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一同入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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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 |
繳交電子檔相片(請夾帶檔方式寄出)規格200KB以內(800*600 像素);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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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l至350819@cch.org.tw、D9090@cch.org.tw;主旨請寫上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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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團日期、出團地點,確認標示清楚每位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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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日遊繳交明顯地標團體照(註3.說明)補助額度每人NT$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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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實際年資可補助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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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日遊以上必需檢附住宿正式收據(請詳閱職福會網站旅遊Q&A說明)←請點選;未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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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或非正式收據,無論天數均只補助NT$1000(按實際年資可補助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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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所有會館與住宿相關會計科目的收據(例如「清潔費」),皆可申請員工旅遊補助款唯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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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正式收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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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所謂正式收據:係指店家有營利事業登記之統編的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需營利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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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統編編號及負責人)之收據。合法立案飯店業者查詢如下(a)(b)二處官網連結:(a)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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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稅籍登記查詢(←請點選);(b)全國商工服務入口網(請點選→):(1.公司)、(2.商業)。 |
5. |
住宿發票憑證請開,職福會統編:4582-5632 抬頭:彰化基督教醫院職工福利委員會。 |
6. |
每月25日前繳回須檢附之證明文件者,則於隔月隨薪資系統撥入員工個別帳戶;補助款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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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年度所得。 |
7. |
各院區可申請地點限制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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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總院、鹿基、員基、漢基:不可申請之縣市(彰化縣市、台中市、雲林縣市、南投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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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間鄉、草屯鎮),但例外可申請之景點(東勢林場、卓蘭、月眉麗寶樂園、谷關、八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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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劍湖山、華山、古坑、惠蓀林場、東后豐支線(東勢客家文化園區)自行車道、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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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南投縣旅遊景點);其餘限制地點皆不變。上述未提及之其他縣市「旅遊景點」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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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請(旅遊景點不含公共運輸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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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二林:不可申請之縣市(台中市、彰化縣市、雲林縣市、南投市、名間鄉、草屯鎮),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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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可申請之景點(東勢林場卓蘭、月眉麗寶樂園、谷關、八仙山、大坑、劍湖山、華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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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坑、惠蓀林場、東后豐支線(東勢客家文化園區) 自行車道道、新社、南投縣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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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景點),其餘限制地點皆不變。上述未提及之其他縣市「旅遊景點」均可申請。(旅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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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點不含公共運輸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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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雲林:不可申請之縣市(台中市、嘉義市、民雄鄉、新港鄉、大林鎮、溪口鄉、彰化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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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雲林縣市、南投市、名間鄉);但例外可申請之景點為:東勢林場、卓蘭、月眉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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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樂園、谷關、八仙山、大坑、惠蓀林場、東后豐支線(東勢客家文化園區)自行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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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南投縣旅遊景點,其餘限制地點皆不變;上述未提及之其他縣市「旅遊景點」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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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請(旅遊景點不含公共運輸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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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南基:不可申請之縣市(彰化縣市、台中市、雲林縣市、南投市、名間鄉、草屯鎮、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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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鄉、埔里鎮),但例外可申請之景點,東勢林場、卓蘭、月眉麗寶樂園、谷關、八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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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劍湖山、華山、古坑、惠蓀林場、東后豐支線(東勢客家文化園區)自行車道、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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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南投縣旅遊景點、竹山鎮杉林溪、鹿谷鄉溪頭、信義鄉東埔村、魚池鄉日月潭、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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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文化村、仁愛鄉);其餘限制地點皆不變。上述未提及之其他縣市「旅遊景點」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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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旅遊景點不含公共運輸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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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各院區可例外申請旅遊景點,皆不受理過夜住宿申請;但月眉麗寶樂園、劍湖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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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住宿於樂園園區方可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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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跨院區聯合申請者,如其一方同工旅遊限制景點不符合,本次申請皆恕不符合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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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旅遊景點公里數限制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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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遊景點公里數限制規範依同工任職院區位置,計算50公里(±2公里)以外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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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旅遊景點(單趟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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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里數計算皆參考GOOGLE地圖規劃路徑核算(單趟),且依較短路徑為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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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跨院區聯合申請,其一方未達50公里(±2公里)以外,該團恕不符合申請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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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職福會專案舉辦員工旅遊不在上述旅遊景點及公里數限制規範。 |
8. |
領隊於申請表上簽名,以示負責,若發現任何與事實不符者,經查屬實,則取消違規領隊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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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者該次補助金額,停止該違規領隊及當事者三年旅遊補助款及往後帶團旅遊權利,且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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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單位主管發佈全院公告及依院方規章懲處。 |
9. |
成員中有公假或公費者該團不得同時再申請員工旅遊補助款,即取消申請。 |
10. |
院方補助團體或公會補助者(如.院牧部活動、研討會、護理師護士公會、藥師公會…等),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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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費用若大於公費補助時,應主動二個月前提專案向職福會申請,由委員會審核決議。 |
11. |
有爭議之團,應提專案由委員會審核決議。 |
12. |
同工若需申請半天旅遊假之證明,待繳回合照相片電子檔、住宿收據正本,領隊或指定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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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核對參加名單完成及電子檔相片寄至本會指定e-mail(如表上第3點說明)確認無誤,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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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始得員工旅遊假證明;若欲申請紙本證明需入薪日下個月初5號前提出申請。 |
13. |
院派海外支援員工,該年度旅遊補助款,依派任期限延長至隔年使用;延長效期一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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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依外派期限定。外派員工小於3個月者,不適用此條約。 |
14. |
旅遊Q&A問題請至職福會網站搜尋:www2.cch.org.tw/d9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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