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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一、保險對象裝配義肢,以收載於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之義肢品項為原則;其自願裝配之義肢,超出本保險給付之費用部分,由保險對象自行負擔。

二、給付範圍如下:

(一)診察(包括鑑定、檢測及會診)

(二)義肢之給與及訓練

(三)處置手術或治療 前項給付範圍不包括義肢之維修費用。

三、給付次數:同一部位之義肢裝配,以給付一次為限。但十八歲以下保險對象同一部位之義肢裝配,得依醫師之處方,每二年給付一次。

四、「義肢(健保全額給付及自付差額)」等34類特材收載品項706項自106年4月1日起刪除,另依功能類別,不分廠牌編列特材代碼(後2碼以「ZZ」編列),依「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4條:屬本標準所列不分廠牌別編列代碼之特殊材料者,藥物許可證之持有廠商或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無須向本署建議收載;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按其所提供之特殊材料類別,不分廠牌,依本標準所列代碼申報費用。

18歲以上申請義肢補助,必須先符合肢體障礙資格,並優先使用全民健保給付後,才能向戶籍所在地的社會局或輔具中心申請「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補助額度依義肢部位而定。

如果有需求.請洽體系輔具中心.

主要以訓練為主.無法取代日常生活的輔具.必須加上助行器或枴杖輔助.可以訓練平衡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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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彰化市南校街135號(二期B1)_體系輔具中心
  • 維護單位 : 體系輔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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