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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西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選修科訓練

一、訓練課程
選修訓練課程為衛福部指定之專科醫師分科:內科、外科、兒科、婦產科、家庭醫學科、骨科、泌尿科、神經外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膚科、神經科、精神科、復健科、麻醉科、急診醫學科、放射診斷科、放射腫瘤科、解剖病理科、核子醫學科,依照各選修科PGY訓練計畫執行該訓練課程。
二、評估考核
(1).針對訓練內容訂定核心課程,於訓練課程開始前,由學員進行訓練前自我評估,於訓練課程結束前,學員再進行訓練後自我評估,最後由臨床教師給予評核,臨床教師依學員學習情形,適時給予輔導及協助。E-portfolio具體紀錄學員各種學習活動過程及指導老師的指導內容,有條理的彙整紀錄,臨床教師須提供回饋,並記錄在E-portfolio學習歷程上。  
(2).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評估方式,安排DOPS、Mini-CEX、CbD、360度評量。
(3).受訓學員於選修科訓練期間需完成案例分析報告,臨床教師須給予考核並給予回饋。
(4).於訓練課程結束後,將學員各式評量成績彙整分析成六大核心能力學習成果雷達圖,其結果實際回饋給受訓學員。
(5).受訓學員之相關評估結果與回饋,由E-portfolio系統設定主動通知受訓學員,使其能即時至系統查詢閱覽,若有疑義部分可再與臨床教師(或導師)討論。
  
三、輔導與補強訓練
訂定各項評估項目通過標準,若受訓學員未達通過成績標準或其六大核心能力學習成果雷達圖,超過3項核心能力低於該梯次學員之平均分數負2個標準差以上者,將依輔導作業流程進行輔導與補強訓練,並知會導師協助關心。

各訓練課程必要評估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