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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京都議定書到哥本哈根會議-±2°C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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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氣候變遷一直是全球關注的議題,
自西元1750年工業革命後全球排放的三種主要溫室氣體『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都急速增多,過多的溫室氣體將導致全球溫度上升,氣候與環境發生變遷,全世界人類也正面臨莫大的考驗。

何謂關鍵2°C ?
人類必須控制全球升溫在2°C的標準內,一旦跨越2°C的門檻,有三成以上的動植物滅絕,各地乾旱、飢荒、珊瑚白化,人類面臨生存危險,生態機制失去平衡。顯見2°C為人類存亡的重要關鍵。美國科學家史耐德教授談到:他非常擔心當溫度上升所導致的海平面升高2到5公尺時,就達到了【臨界點】,此時氣候變遷帶給人類的災難恐怕就無法回頭了。

氣候變遷的因應與對策-京都議定書及哥本哈根會議
1990年,第45屆聯合國大會建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政府間談判委員會,制定了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成為第一部關於氣候變遷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性條約。1997年,《京都議定書》為解決氣候變化踏出重要的第一步,規範工業化國家在2008年到2012年之間溫室氣體排放量與1990年相比至少削減5%,然而該議定書只規範工業化國家,對於開發中國家的減碳標準並未規範,因此全球第二大碳排放量的中國大陸並未被匡列在簽署名單上,這也致使全球第一大碳排放量的美國不願簽署京都議定書。《京都議定書》的減排協議將於2012年屆滿,於是2009年底舉行的哥本哈根會議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方會議, COP15 ),是決定2012 – 2017年全球減排的協議。
2009年12月7~18日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召開的「哥本哈根會議」,有來自192個包括工業化及開發中國家的談判代表參與峰會,商討繼《京都議定書》到期後繼續承諾之方案,即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減排協議。這是繼《京都議定書》後又一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全球氣候協議書,毫無疑問,不論是工業化或開發中國家都需遵循,也是對地球氣候變化走向產生決定性的影響。這也被喻為拯救人類的最後一次機會的會議
 
哥本哈根氣候會議討論焦點包括
已開發國家的減排指標已開發國家必須在2020 年前,於1990 年的水平上減少25%-40% 的  溫室氣體排放。
已開發國家對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與技術支援讓發展中國家在兼顧國內溫飽與發展的同時,也有足夠的能力應對氣候變化,如使用可用的再生能源。
發展中國家的減排路徑發展中國家應在自身的能力情況下,循序漸進地展開減排行動,制定適應與緩減政策。
保護森林方案制定全球合作機制,確保主要的森林區域(如亞馬遜和印尼)於2015 年後不會再有非法砍伐的情況,至2020 年所有發展中國家的森林都得到充份的保護。

全球氣候變遷的效應日益顯著,對臺灣等海島地區的衝擊更為嚴重。未來不僅颱風會持續增強,極度氣候災害會繼續增多,各類氣候變遷的衝擊,包括海平面上升、乾旱及水資源匱乏、農業糧食生產問題、暖化引發的疾病和公共衛生問題,以及對生物多樣性的衝擊等,恐怕都會接踵而來,我們的地球真的需要大家的好好愛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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