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基 │ 器官捐贈移植中心

請支持器官捐贈

用愛心接力 讓生命延續

2020.03.11

器官捐贈Q&A

器官捐贈 Q&A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中心)

Q1.什麼是大愛器官捐贈?
A.指一個人完成個人意願的簽署或家屬的同意,將其可用的器官或組織,無償捐贈給需要的病人,以幫助其恢復健康,改善生活品質。

Q2.器官捐贈是否需自付費用?
A.器官捐贈產生的手術費用將由健保給付,完全不需自行負擔。所謂可能需自付的10% 醫療費用,是捐贈前為挽救其性命住院醫療所該支付的自付額部分。

Q3.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是否會和大體捐贈意願衝突?
A.器官捐贈及大體捐贈之意願可同時表達簽署不相衝突,待無常來臨時再視身體狀況由醫護人員判斷適合進行哪一種捐贈。

Q4.什麼是活體器官捐贈?
A.病人因疾病導致肝臟或腎臟功能衰竭,經醫師評估病人適合進行器官移植以恢復健康,且其五等親的親屬中有身體健康並經醫院進行心理、社會及醫學評估,認為適合捐贈且簽署捐贈意願者,方能進行腎臟或部分肝臟活體器官捐贈手術。

Q5.我認同並支持器官捐贈,可以用什麼方式表達意願?
A.可利用下列方式申請:
*至本院1F服務台索取,或至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中心網站下載「器官捐贈同意書」列印填寫後,寄回。(我們會將資料提供給衛生福利部的資料處理小組進行資料登錄及掃描存檔,並於健保卡上註記器官捐贈意願。)
*線上簽署(衛生福利部)

Q6.為何腦死病人可成為器官捐贈者?
A.腦死即腦幹死,腦幹功能不可逆的完全喪失。腦幹俗稱生命中樞,就像一棵樹的樹根壞死,人的腦幹一旦壞死失去功能,即無法維持基本的呼吸、心跳、血壓等生命徵象,即使使用呼吸器、葉克膜、藥物及先進加護病房設備,腦死病人亦會在有限的時間內(一般約數小時,至多兩星期)心跳停止,無論如何努力,腦死病人都無法長期運用醫療技術維持生命徵象,因此在醫學倫理上,才同意腦死病人可作為器官捐贈者。

Q7.有哪些疾病會影響器官的捐贈?
A.有B、C型肝炎的捐贈者,只要器官功能良好,還是可以捐贈器官給有B、C型肝炎的移植等候者。但若有無法控制的感染性疾病者,則不能捐贈器官。

Q8.當我簽署同意書後,如何查詢是否已加註健保卡?
A.當您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後,可選擇以下方式查詢:
*至本院1F服務台以健保卡讀卡機或委託醫療人員協助查詢。
*衛生福利部官網:可至首頁「安寧療護及器官捐贈」,以讀卡機及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進行查詢。
*與衛生福利部安寧療護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處理小組聯繫,電話:02-23582186。

Q9.簽署同意書為什麼要跟親人討論器官捐贈的想法?
A.雖然捐贈器官是個人的意願,但若能及早與家人溝通讓他們了解自己的心願,可減少一旦面臨器官捐贈時對家人的衝擊,並有助於家人配合完成個人心願。

Q10.器官捐贈後,政府如何感念捐贈者及家屬的付出?
A.有感於器官捐贈者無私大愛的精神,衛生福利部協同醫院提供喪葬補助費,並委由醫院社工人員協助辦理。本中心及醫院亦會不定期舉辦感恩追思會或相關活動,邀請捐贈者家屬一同參與。

Q11.如果已表達了器官捐贈的意願,在醫院就醫時,是否會影響醫療人員的醫療照顧品質?
A.若生病或受傷送醫,醫療團隊會將病人列為優先拯救之生命。只有在所有挽救生命之方式都失敗、被宣告腦死之後,才會徵詢家屬有關器官捐贈的意願。醫療人員的照顧品質並不會受到影響。

Q12.如果未來過世捐出器官,家人是否可優先獲得移植?
A.如果捐贈當下有與捐贈者五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或配偶在等候器官,且醫學考量上也適合,可以優先獲得移植。如果已捐贈完成,萬一日後有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需要器官移植,也可優先獲得其他大愛捐贈者捐出之器官

Q13.我尚未滿20歲,可以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嗎?
A.未滿20歲仍然可以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但須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才算有效。

Q14.如果捐贈了器官,身體外觀是否會因而受影響?
A.器官摘取時是以外科手術的技術標準進行,手術後會以替代物填充縫合並恢復外觀,與一般外科手術後之狀況並無不同。

Q15.器官捐贈有年齡限制嗎?
A.器官捐贈年齡並非最重要的考量,重視的是捐贈者的生理年齡而非實際年齡,亦即若是年齡較大,但因注重健康、保養得宜,器官功能良好,仍然可以捐贈。

Q16.植物人是不是腦死?可否捐贈器官?
A.不可以,植物人不是腦死,而是腦部因為受傷、疾病或其他系統的疾病合併腦病變,導致大腦功能喪失。此類病人雖然無法思考、記憶、認知、行為或喪失語言能力,但仍會有臉部表情動作,且腦幹功能正常,可以維持自發性的呼吸、心跳,所以於植物人狀態不能捐贈器官,仍需死亡後才可捐贈

Q17.捐贈出來的器官會移植給誰使用?
A.目前國內所有大愛捐贈的器官皆由衛生福利部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召集專家學者設計出公平、公正的分配平台,將捐贈者所捐贈的器官作妥善的分配,讓最緊急與最合適的病人可優先獲得移植。

Q18.大愛捐贈皮膚是否會影響捐贈者的外觀?
A.皮膚捐贈主要是以軀幹及四肢等大面積且衣物遮蓋的區域為主,摘取的皮膚約0.03公分,如紙一樣薄,摘取後以紗布覆蓋並著衣,理論上不會影響捐贈者的外觀。

Q19.器官捐贈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是否可同時簽署?
A.可以的,對於疾病末期病人,為了減輕或免除病人的生理、心理及靈性的痛苦,給予施行緩解性、支持性的醫療照護。在面對臨終已不可避免的時候,若能夠以器官捐贈救助他人延續生命,即是在為面對生死時提供了另一種積極的選擇。選擇安寧緩和醫療的病人,也有很多人同時捐贈出眼角膜及心瓣膜等組織,幫助需要協助的病人。

Q20.哪些器官、組織可以捐贈?
A.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移植的器官類目包括:心臟、肝臟、腎臟、肺臟、胰臟、小腸、骨骼、眼角膜及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類目。

Q21.是否可以指定捐贈的器官種類及數量?
A.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移植的器官類目包括:心臟、肝臟、腎臟、肺臟、胰臟、小腸、骨骼、眼角膜及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類目

Q22.是否可以指定捐贈的器官種類及數量?
A.可以的,捐贈者要捐贈何種器官及其數量,醫師除會針對捐贈者的生理狀況與器官功能進行評估外,亦會尊重其本人及家屬之意見。

Q23.器官捐贈前會進行哪些步驟確定真的已經腦死且可以捐贈?
A.進行腦死判定前,會先確定本人或家屬有器官捐贈意願,並於腦幹功能測試前觀察12小時,醫院將安排2位具有腦死判定資格的醫師同時進行腦死判定,確認腦幹已無功能,至少4小時後再由2位腦死判定資格醫師重新進行第2次判定,以確保判定過程的嚴謹,腦死判定確認後,將視捐贈者的器官功能及捐贈者與家屬的意願決定哪些器官可以捐贈。

Q24.請問那些身心障礙者也能器捐嗎?
A.器官捐贈之評估,係考量捐贈者有無重大感染或不可治癒之傳染性疾病,及其生理(器官)之狀況,因此,身心障礙朋友仍可進行器官捐贈,嘉惠等待接受移植之病人。

Q25.我已經簽署器官捐贈也加註於健保卡內了,現在想變更意願該如何做呢?
A.如需撤銷器捐同意可至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中心網站下載「器官捐贈同意書」列印填寫後,寄回。或線上撒銷(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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