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8
脑死器官捐赠流程

二、说明
●确定患者无脑干神经反射●
在急诊室、加护病房最容易遇到意外导致脑死的患者,有些是家属主动提出,或医疗成员能敏感於此类个案,经由主治医师的同意,再会同社工人员或护理人员向家属提出。此时要给家属一段时间去了解面对—脑死等於死亡的概念。
一般来说,器官捐赠者的条件是:
1.符合脑死条件而器官功能正常
2.无恶性肿瘤病史(眼角膜捐赠无此设限)
3.无明显败血症
4.无长时间(15分钟以上)低血压、休克或无心跳(asystol)
5.无明显肝病史或肝损伤(非绝对)
6.无长期控制不良的心脏血管疾病、高血压或糖尿病、无心脏畸型之病史(非绝对)
7.肺脏捐赠者必须胸部X光清晰;无明显胸部外伤、胸腔手术之病史
8.年龄六十岁以下者(非绝对)
●关怀与辅导家属●
提供病患及其家属身、心、灵的全人、全家和全程照顾是医疗成员谨守的职责。医疗人员给予家属关怀与支持,布置安静的空间让家属纾解悲痛的情绪,在适当的时机将器官捐赠的机会告知家属,尊重家属有选择捐赠或不捐赠器官的权力。
●维持脑死患者器官功能●
捐赠者的血压、排尿量、水份、及体温应维持在适当的范围,以确保器官的适用性及移植後的成功率。
●同意器官捐赠●
当获得初步的同意後,及找关键的家属出面以便详细说明及办理手续, 由社工员先请家属签署「器官捐赠同意书」, 同时通知院内移植团队或院外移植小组待命。家属同意捐赠器官後, 医师仍会持续救治病人直到脑死判定完成,确认病人无法回复生命。
如系意外事故,请家属先至意外事故发生辖区派出所报案; 社工人员会协助请检察官及法医到医院验屍及核发死亡证明书。(※报案宜尽早以便采足证据,作为万一有诉讼程序时有力证据)
●联络移植团队●
病人入院的医院若是移植医院,则所有捐赠过程会由该院的移植小组人员,包括:医师、护理及社工人员等协助处理。然而有可能该移植医院在当时某些器官没有合适的等待者,此情形下,则徵求家属同意,将部份器官转往其他移植医院给合适的等待者,以便器官发挥最大的功效。
●联络移植医院之移植小组●
若病人住进的医院无法进行移植时,则在家属的同意下,将病人转往其他移植医院。接受转介之移植医院的移植小组代表,包括:医师、社工人员或护理人员,会事先前往评估病人的状况,若适合捐赠,则安排运送,社工人员会与家属再次确认意愿,说明细节,并请家属陪同到移植医院完成住院手续。
●两次脑死判定●
脑死判定依法有明确严谨的规定。
进行脑死判定之前应至少观察12小时以上,确定病人
(1)确实陷入深度昏迷,不能自主呼吸且须依赖人工呼吸器维持呼吸。
(2)导致昏迷的原因已经确定。
(3)病人系遭受无法复原之脑部结构损坏。
为避免误判,应确定病人不是因为新陈代谢障碍、药物中毒与低体温所导致之昏迷。
脑死判定之进行应由具有脑死判定资格之医师两名,及病人之原诊治医师,在具人工呼吸器及测定血液气体等脑死判定所需设备之医院内,依严谨的脑判步骤进行两次测试。
第一次脑干功能测试通过之後,间隔至少四小时以上,再依第一次测试之规定程序再进行一次。
经两次脑干功能测试,如果病患完全符合无脑干反射与不能自行呼吸之条件,即宣布病患「脑死」。
●摘取器官或组织●
捐赠者若是因病脑死,则只能摘取器官捐赠同意书上填写之器官或组织;
若是因意外导致脑死,则只能摘取检察官同意书上所填写的器官或组织。
由於人体组织细胞须不停地利用氧气,进行代谢作用以维持正常功能。而人体器官在缺血的情况之状态下很容易受损,在正常体温下,器官缺血数分钟後就因功能受损而不适合移植,维持捐赠者之器官於正常血液循环,可避免温缺血(warm ischemia)和减少器官功能受伤害之机会,而心、肺、肝、胰尤其不宜於摘取之後保存太久。因此,捐赠者一经脑死判定确定之後,各种器官移植团队会尽速整合,於最短的时间内在手术室内进行摘取器官,取出之後以无菌方式暂时保存在低温之保存液,以减少细胞之代谢速率,使细胞对氧气及养份之需求降低,如此,可以延长器官保存时间,并配合院际间长途运送,以利移植手术之进行。
器官或组织摘取之後,医生会在捐赠者四肢放入支撑物,并仔细缝合伤口,让捐赠者保持完整的外观。
●协助出院及善後●
1.料理後事:完成器官或组织摘取手术之後,捐赠之遗体由院方交给家属,依个别意愿办理丧葬仪式,医院在能力范围内尽量协助。
2.出院手续: 领取亲人遗体之同时,社工员会协助家属办理出院手续。
3.费用:器官捐赠为无条件且无偿之捐赠。与捐赠器官相关之医疗及住院费用由全民健保给付,捐赠者家属不需要额外负担费用。为表达对捐赠者之感念,摘取器官之後,目前医院会提供定额之丧葬补助费给捐赠者家属。
但是,家属同意器官捐赠後到摘取器官之前,若捐赠者心跳停止,无法摘取器官时,仍可捐赠组织,另有不同之丧葬补助费之额度。各家医院给付标准不一,但是相差不多。
4.捐赠与受赠双方之关系: 捐赠与受赠双方资料必须保密,以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困扰。除非家属同意,医院不会将该项捐赠的消息主动发布给新闻媒体。如有需要,社工人员担任「捐」与「受」双方的联系,传递关怀。
●家属的悲伤辅导与联谊●
遭遇亲人遽逝,经历悲伤是一种自然的过程,悲伤反应及经历悲伤时间长短因人而异。经历悲伤时家属需要亲友或专业人员的关怀与支持,必要时,可寻求下列单位的协助:
1.医院的社工人员
2.中华民国器官捐赠协会,TEL:(02)2702-5150
3.身心科与精神科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