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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新聞發佈流程更順利,請配合以下幾項提醒喔:
1.申請後請主動來電確認 提交申請後,請務必來電與公關部聯絡,確認工作排程及討論召開會議的時間。
2.討論會議要提前召開 請於新聞發佈或記者會當日往前推至少兩週前安排會議,並提供相關資料討論,以利工作進行。
3.新聞稿初稿要準時完成 新聞稿的初稿請務必在新聞發佈或記者會至少一週前完成,以便後續修改與確認。
4.選擇合適的發佈日 新聞發佈建議安排在週二至週四,這段時間媒體關注度較高,週五以後的曝光效果會比較有限喔。
5.掌握好發佈時間點 新聞稿確認版最好在上午10點前完稿,其次是中午12點,最晚不得超過下午2點;時間愈晚,新| 聞效益會降低。 6.每天一則新聞最理想 一天僅發佈一則新聞最能集中關注度。若同日有多則新聞,媒體不會配合發布超過一則以上。因此 請錯開發布日期,並以院長室新聞為優先處理。
7.肖像權授權要留意 若有涉及個人肖像,申請單位須確認相關肖像權授權書已簽妥,簽好後請自行留存,並掃描電子檔 寄至公關部信箱, 以做第二備份。 信箱:D8730@cch.org.tw 授權同意書:https://km.cch.org.tw/km/listfolders.aspx?uid=110057
8.自行提供內容所需要注意規範 新聞取材如由單位自行提供,需要注意的事項: 影片:橫式為主,影片畫質至少HD1920x1080,收音清楚,不需聲音除外,以雲端連結提供。 平面:一般相機按原比列,手機須以4:3,皆以橫式為主,畫質至少300dpi, 進階部分需同時準備2種尺寸: a.媒體記者版:長邊1450px,檔案大小1MB 以下,檔名圖說(字數盡量不超過20個字)。 b.彰基網站版:長邊1024px,檔案大小1MB 以下,檔名數字(順序與媒體記者版同步), 需挑一張封面照片,尺寸279(寬)x157(高)px,檔名「cover」。
9.彰基新聞電子報,請自行使用PPT模板製作 公共關係部不再製作新聞電子報,以彰基官網發佈與刊登資料為主,如單位之新聞發佈後還需要新 聞電子報,請自行下載『電子報PPT』模板套用,新聞內容請參考:彰基官網\媒體報導\已發佈 新聞之文字與圖片。若需由公共關係部協助製作電子報,請填寫平面設計申請單,並配合公共關係 部業務排程。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與公關部聯絡(TEL:4158),謝謝您的配合與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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