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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人文教育中心

關於進化論與創造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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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化論與宗教信仰2019.08.05

        宗教是人文的一部份,是人對其存在的信仰;信仰是人對其存在意義的認定,取於認知與體驗的平衡點。醫學人文為應用人文領域於醫學與醫學教育,關心病人及醫者自己的身體、心理,心靈及社會,宗教信仰自是其討論範疇。

        傳統上,基督教以舊約聖經創世紀記載,相信天地及其中萬物包括人為神所創造;科學知識的累積,在19世紀以後尤其是近數十年於生物學、微生物、生物化學、分子生物、遺傳學、基因體學、表徵遺傳學 (epigenetics)、地質學、人類學、古生物學、考古學、物理學、天體物理學等等的快速發展,尤其是180年前(1835年) 加爾文在加拉巴哥 (Galapagos) 群島的研究,衍生生命起源與物種進化(演化)理論,也改變人類的思想,包括人文信仰。同樣地,這時期聖經考古學、語言學與聖經解經學 (exegesis) 的快速進步,對聖經的解讀有主張須以原文及聖經寫成時之文化背景為基礎。這二者發展的結果,在 "神造萬物及人" 的另一端形成進化論,主張人及其他生物可能源自共同祖先,甚至源自簡單的物質進化。

        宗教與科學之間的和諧與衝突於是成為一個重要議題。 2014年蓋洛普調查顯示美國人認為神直接創造人的有 42% (與 30年前略同),神主導下人進化的有 31% ,而人類起源為進化與神無關的有 19% (其他國家不一定如此)。

  科學期刊 Science 主編 Marcia McNutt 說:「科學是決定我們選擇相信的是否基於自然律的方法。」( “Science is a method for deciding whether what we choose to believe has a basis in the laws of nature or not.” ) 。人對信仰態度的差異源自下列二者:人對事物的認知不同,與實際生活體驗 (practical experience) 各異。關於宇宙、物種起源及亞當與夏娃創造等議題無法以實驗重作,驚嘆由小粒子組成原子、分子、DNA 乃至活生生的生物、人與宇宙萬物秩序的井然有序,每個人卻可有不同選擇。因此在一端無神論者否定創造的真實性;在另一端以神創造宇宙萬物;其間有程度不同的立場。長時以來,基督教的創造與進化理論之間的討論較之其他宗教為多,以其為例,創造與進化之間的衝突與和解關係整理連結如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