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科技部111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及學術倫理注意事項 ( 計畫訊息同步公告於研究部網頁 )
說明:
一、計畫類型:含一般型 (個別,整合)、新進人員、2030跨世代年輕學者(含優秀年輕學者..等3類)、鼓勵女性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專案、特約研究等計畫。
二、相關辦法:依據「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等。
三、線上申請截止時間:110/12/31日(星期五) 下午 23:59分,網頁:https://www.most.gov.tw/ 之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
四、主持人基本資格
(1) 擔任主治醫師滿二年者。
(2) 醫藥相關人員:獲碩士學位從事研究工作滿三年,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者。
(3) 具博士學位且受聘為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五、學術倫理研習課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執行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111/1/7前三年內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
(1) 計畫執行後所聘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起聘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修習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本院研究部)備查。
(2) 修課請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https://ethics.moe.edu.tw/ )採『個人註冊』方式,完成六小時課程 (課程時效3年),並於完成隔日下載課程證明,寄至研究部信箱( D4600@cch.org.tw )進行認證。 ※第一次上課,可選〞課程專區/研究所核心課程”共18單元六小時課程。
(3) 「員工學術研究倫理已認證之課程名單及時數」請至KM系統查詢(網址http://km.cch.org.tw/km/readdocument.aspx?documentId=260695 )
(4) 課程重修:課程有效為三年,若已上過之課程欲重新上課另取得新的修課證明,可以申請課程重修;注意,申請通過後過去任何上課記錄均會刪除,申請重修前一定要先下載所有修課證明自行備存,詳見學倫教育中心公告。
- 科技部要點第二十六之(五)(六)項規定:
- 同一研究計畫不得同時重複向本部提出申請,違反規定者,依本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規定處理。
- 以同一研究計畫向本部及其他機構(含國內外、大陸地區及港澳)申請補助時,應於計畫申請書內詳列申請本部及其他機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同一項目及金額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2) 請遵守學術倫理相關規範及要點:如『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及本院『規章U7研究案件學術倫理查核暨處理辦法』等。
七、計畫類型與申請注意事項
- 各類研究計畫及申請資格等,見下表。
- 若無其他考量,依資格之建議申請類型順序為:新進人員或鼓勵女性研究專案研究、優秀年輕學者(45歲以內)、一般型計畫等。
- 新進人員研究計畫資格: 於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在五年以內 或 獲博士學位後五年以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且具有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得申請本項計畫,並以提出三年至五年研究計畫為優先。其申請時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資歷併計已超過五年之人員,不視為新進人員。
- 優秀年輕學研究計畫:年齡在4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女性曾有生育事實者,每生育一胎得延長2歲,請附相關證明文件。
- 鼓勵女性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專案計畫補助案:於108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間(不含計畫延長期間)未執行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之女性研究人員。
七、其 他:
- 主持人於線上合併繳交送出後,後續為院方作業階段,故這期間繳交狀態會處於”繳交送出(系所/單位)”,請勿擔心。
- 主持人繳交送出後,若欲修改資料,可向研究部申請退件,但退件及修改後上傳仍須在院內線上繳交截止時間內完成。
- 院內承辦:研究部/林重志管理師,聯絡分機4741,Email: 79096@cch.org.tw 。
- 科技部聯絡:
(一) 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 相關規定如有疑問,請洽本部綜合規劃司,電話:(02)2737-7847、7568、7440、7980、8010。
申請期限:下列科技部研究計畫之線上申請院內截止期限為110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23:59分前,敬請於時間內上傳科技部系統,以利後續院方造冊、用印及發文等行政作業。
計畫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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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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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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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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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一般型專題研究計畫 (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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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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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學醫院擔任主治醫師滿二年者。 (2)獲碩士學位從事研究工作滿三年,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之醫藥相關人員。 (3)具博士學位且受聘為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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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補助項目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並依審查結果決定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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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主持人於同一年度內申請、執行二件以上研究計畫者,應於計畫申請書內列明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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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進人員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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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計畫主持人資格者,且符合下列其一者;但申請時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資歷併計已超過五年之人員,不視為新進人員。 (1) 於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在五年以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 (2) 獲博士學位後五年以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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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出三年至五年研究計畫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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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進人員隨到隨審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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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聘任人員或現職人員,具計畫主持人資格且從未申請本部研究計畫,並符合下列其一者,得於三年內提出。
(1)新聘任人員自起聘之日起。
(2)獲博士學位之日起。
(3)符合第三點計畫主持人資格之日起。(10911增) (二) 申請本部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於外國任教或從事研究服務滿一年以上,受延聘歸國服務且返國服務後未申請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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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跨世代年輕學者方案(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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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秀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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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主持人須為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在5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5年以內者。 (申請時得不具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但須於取得資格後計畫始得核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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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500萬元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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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核定補助新計畫以25件為原則 (全國) ,至多4年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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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國際年輕傑出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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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在4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於國內外已具獨立研究資歷,及建立國際團隊等國際學術相關表現者。(申請時得不具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但須於取得資格後計畫始得核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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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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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核定補助新計畫以15件為原則 (全國),至多4年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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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優秀年輕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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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在4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具備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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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核定補助新計畫件數及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依審查結果擇優核給;至多4年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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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女性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專案計畫 (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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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且於108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間(不含計畫延長期間)未執行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之女性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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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審查結果決定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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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多三年期計畫,依審查結果決定補助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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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110年度特約研究計畫補助案(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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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別型研究計畫 (二)整合型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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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須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之非退休人員外,並須累獲本部傑出研究獎二次且於第二次獲獎申請當年之八月一日起滿二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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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審查結果決定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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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多三年期計畫,依審查結果決定補助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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