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實(試)驗核准執行之證明文件:研究若涉及人體試驗、基因重組實驗、動物實驗、輻射防護或使用生物材料進行實驗操作者。(說明:若尚未取得,無須提供審查中證明,但於研究部公告補助結果後一個月內繳交核准函)。
八、 需研究部協助媒合跨科或跨領域合作者,請在申請計畫時提出
九、 承辦人:黃雅鈴管理師( E-Mail: 185077@cch.org.tw ),聯絡分機4741。
[註] 全人照護(holistic healthcare)
1. 係指不僅提供以病人為中心之「生理」「心理」、「靈性」及「社會」之醫療照護,也要提供民眾促進健康與預防疾病之道,並能及時、有效提供或安排適當之長期照護或安寧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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