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青幸福卡】-彰化縣
補助對象:凡設籍彰化縣年滿65歲之長者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或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皆可申請。
114年1月1日起開辦,搭乘特約計程車也可以使用
(一)搭乘本府簽約計程車隊,每趟次補助85點(元),差額部分由持卡民眾自費儲值金額支出或現金支付,每天最多補助4趟次。
(二)補助乘車範圍為起點或迄點位於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等縣市轄內,其他縣市搭乘不予補助。
(三)持卡民眾搭乘特約計程車,建議提前以電話叫派車、使用各家計程車隊APP預約或路邊攔車(須認明貼有辨識長青幸福卡專屬標章之特約計程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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