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內個別型研究計畫之指導住院醫師研究
1.主治醫師或研究員主持之個別型計畫,若於申請時提出指導住院醫師參與研究之研究教學申請,並有切實執行者,補助特別獎勵研究經費5萬元。
2.主持人於計畫執行滿六個月後,於繳交研究計畫期中進度報告的同時,並提交指導住院醫師記錄資料(含研究教學目錄表、研究教學課程會議紀錄單),經研究部審查通過後撥付經費。
經費說明: 五萬元特別獎勵經費,須依據「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及支用要點」進行編列及支用,故繳交研究教學記錄時,須一併提供五萬元經費之 計畫經費項目明細表,以利增核經費。
規章U5段落截取:
- 特別獎勵經費:
- 為鼓勵主治醫師或研究員主持之計畫指導住院醫師參與研究,補助住院醫師研究指導經費,上限為5萬元,經費支用依本院「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及支用要點」辦理。
- 經費撥付:研究計畫主持人於計畫執行滿六個月後,提繳指導記錄及期中報告給研究部審查通過後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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